根据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沪血办(2008)第67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本市和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与个人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个人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表彰条件:
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在全国各地自愿无偿献血达5次(1次按200毫升全血计)
2、自愿无偿献血量截至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2008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校医院五楼医院办公室
3、联系方式:65981346(徐淑妍、王远霞)
申报登记要求:
1、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
2、献血证
同济大学红十字会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