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委政法委开展“上海政法30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向全社会及相关专业人士(单位)征集作品。
征集作品内容包括:
■“上海政法30年”系列宣传活动标志 要求能体现“上海政法30年”宣传活动的内涵,应配写有“上海政法30年”中文,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手绘作品纸张大小不超过A4,设计稿画面整洁。电脑制作作品需打印成纸张样品,统一大小为A4,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本。设计稿须配有作品核心设计方案和设计创意理念说明。
■“我与上海政法30年”故事 要求:必须源于亲身经历或发生在身边的(1978年至今),能反映上海政法工作(公安工作、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或政法队伍风采的真实事件,1500字以内。
■“上海政法30年”老照片 要求:1978年至今拍摄、收藏的老照片,能表现上海政法工作特点的历史瞬间;必须是冲印或打印的纸质图片,不得装裱或作任何修改,并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和拍摄者。
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即日起至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发送至LHH-
LYC@sina.com,邮件寄上海市吴兴路225号2005室(邮编:200030)“上海政法30年”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收,信封上注明“应征”字样。
经过初评、复评后,将评出各组金奖和优秀奖。有关征集活动的具体情况,可登录上海法治报网站(www.fazhibao.com)、上海综治网站(www.shzongzhi.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