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由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和同济大学共同设立了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以下简称同济分基金),同济分基金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每年评审两次),自成立以来已经收到70多支创业团队的创业申请,其中20几支团队得到(或通过评审)同济分基金的投资资助,并已经成立科技型公司,入驻同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为进一步支持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征集2008年第一批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基金支持诚信守法、品学兼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活动。
2、界定条件:(1)同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2)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单考生、定向、委培生、博士后、非全日制MBA、EMBA等)。
3、项目团队成员(含申请者及创业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创业项目的基金申请。
二、支持方式
1、资助方式:基金以投资入股形式,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作为主要发起人、依托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初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
2、资助周期: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
3、资助金额:基金依据各项目技术成果、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30万元,学生团队自筹资金应高于基金投资资助金额。
三、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网站(http://www.shcyf.org)进行网上项目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学校主管部门推荐(盖公章),向同济分基金提交申报材料。具体递交资料有:(1)项目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 (3)其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四、项目评审流程
1、项目申请人向同济分基金提供申请材料,进行项目预审,并提出意见;
2、由同济分基金领导小组进行项目初审;
3、同济分基金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
4、对于通过面试评审的项目,同济分基金与上海同济孵化器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确定投资资助金额,由上海同济孵化器有限公司与创业者签订创业投资议。
5、注册公司,入驻同济大学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培育。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和咨询:即日起接受基金申请咨询,进行项目登记
2、提交申请材料:
(1)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3月31日
(2) 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一套、副本(复印件)二套、电子文档一套递交至同济分基金(四平路1239号行政北楼410室)
3、评审答辩:2008年4月进行评审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同济分基金联系方式:
地 址:四平路校区行政北楼410室 邮编:200092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65981003 传真:65983622
网 址:http://cyb.tongji.edu.cn/(同济分基金)http://www.shcyf.org/(市基金)
E-Mail:xscy@mail.tongji.edu.cn
(发送邮件请在“标题”中注明“创业基金申请”)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