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遴选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07-09-11 浏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现开展我校2008-2009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遴选工作。本次遴选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各5名。要求:
1、研究学者: 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国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候选人应为我校正是在读博士生,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申请时候选人需已获得美国接受单位邀请信。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国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
3、以上选派仅限于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国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
此项目的校内选拔:请申报研究学者的候选人于2007年10月1日前,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候选人需于2007年12月1日前提交校内申请报告,包括:个人申请、学院意见、个人简历。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请登陆http://www.csc.edu.cn/gb/admin/readarticle.asp?articleid=2586了解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国家留学基金委 金星晖、胡晓梵
010-66093952/010-66093957
我校 人事处 出境科
65983315
人事处 出境科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