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签定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出国研修协议,2005年起连续3年,协议双方每年将合作资助我校55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其中按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选派20人,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选派35人。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该项工作的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 访问学者 6-12个月
2 、博士后研究 6-24个月
二、选派学科及对象
1、按经费1:1配套资助方式选派20人, 在与下列985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的学科中选派:
(1) 985科技创新平台一类平台
城市建设与防灾
洁净能源地面交通工具
(2) 985科技创新平台二类平台
深海地学
道路与交通工程
嵌入式系统
长江水环境
(3) 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城市发展研究
(4) 985科技创新平台三类平台
波与材料的微结构
医用蛋白质研究
2 、按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选派35人,派出范围为:
(1)校优秀青年教师;
(2)外语学院英语教师;
(3)与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的青年教师;
(4)在双肩挑人员中派出
(5)其他人员。
三、选派人员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身心健康证明(等正式上报留学基金委时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 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5) 申报1:1配套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报国家提供国际旅费项目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评审组织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负责的同济大学出国境留学人员选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处出境管理科。
五、选拔和录取
9月18日前,申请人首先由学院推荐向学校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蓝头报告纸、个人申请、个人简历及本文所附的表格(
//www.yasgen.com//UploadFile/biaoge.doc),9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候选人员在9月26日之前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向受理机构(出境管理科)提交按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按规定交纳评审费人民币300元/人(有关申报材料和操作方法详见
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152)
六、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同济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在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规定的合格标准,即持有“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单或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颁发的相关语种培训证书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
联系人:人事处出境管理科 胥传孝 陆美红 李慎 老师
联系电话:65983315 65980212
同济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